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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餐饮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类食品生产活动,在开业前必须领取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
二、登记:我所受理与发证科对属我所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三、受理: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受理与发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全的,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四、审查:我所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2、不 符合条件但可以进行整改的,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并于接到整改完毕的复查申请(书面)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3、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取回申报材料。
五、审批、发证: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市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受理与发证科)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人逾期30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申报材料及材料要求
一、新领证:
(一)、卫生专篇:1、说明是新建、扩建、改建或续建场地、项目名称、地址、面积;2、拟生产产品的名称、规格、配料、包装状态、用途、标签、说明书;3、场地卫生(包括:地面材料和坡度、排水设施、天花装饰、墙角及墙裙);4、卫生设施(包括:排气和通风系统、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预进间及其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空气和生产用水处理设施、消毒清洗设施等);5、申报卫生许可项目;6、生产场地常年风向和上下风向100米内有否污染源;7、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8、开展的主要实验项目及实验室设备清单;产品执行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已备案);10、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及设备清单、设备来源及合格证明。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生产场地平面布局图(厂区和生产车间)、卫生设施布局图,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人员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单。名单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和培训证发放日期(提供原件核对);
(六)、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在受理后提供原件核对)。
二、换证:
(一)、申请报告(内容:原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到期时间、许可项目有否变更等);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三)、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四)、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五)、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
(六)、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人员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单。名单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和培训证发放日期(在受理后提供原件核对);
(八)、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九)、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工艺及标签、卫生设施、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逐页签名;
(二)、表格填写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无”字填写);
(三)、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
(四)、注意:《卫生许可证》到期前提前三个月换证;
(五)、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我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相关材料。
发证条件
一、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场所及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卫生,无明显污染源;
二、应建立健全各类生产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四、各类生产车间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车间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设独立排风系统,卫生间与生产车间应有一定距离(应不少于30米),且设在生产车间的下风向;
五、设立卫生档案:监督文书、检验报告书、从业人员体检档案、传染病患者调离文书档案、自查自检记录档案、申报及审批材料;
六、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并配备经专业培训获得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
七、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选址、设计、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用水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要求;
八、接触食品的设备、管道、工用具、容器和运输工具,产品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九、产品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卫生要求;
十、产品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卫生许可项目
申请表必须按下表内容说明所申请许可的类别和品种。
序号 类别 品种
1 粮食及其制品 米、面及其制品(米粉、面条、速冻米面制品等)
2 食用油 植物油、动物油、调和油、氢化油等
3 肉及肉制品 肉禽屠宰、肉灌肠、酱卤肉、烧烤肉、肉松、香(腊)肠、火腿、广式腊肠、肉(脯)、板鸭、扒鸡等
4 乳及乳制品 消毒鲜乳、奶粉、炼奶、酸奶、、乳酪、奶油等奶制品
5 蛋及蛋制品 鲜蛋、再制蛋(皮蛋、咸蛋、糟蛋等)、干蛋类(干蛋粉、干蛋白、干蛋黄等)、冰蛋类(冰蛋粉、冰蛋白、冰蛋黄等)等
6 水产品 各种冷冻水产品、水产盐干制品、烤鱼片、鱼松等
7 罐头食品 果蔬类罐头、肉类罐头、鱼罐头等
8 食糖 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等
9 冷冻食品 冰淇淋、冰棍、食用冰块等
10 饮料 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茶饮料、固体饮料等
11 直接饮用水 瓶(罐)装纯净水、矿泉水等
12 酒类 蒸馏水(白酒)、配制酒、发酵酒(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酒等)等
13 调味品 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复合调味品、水产调味品等
14 豆制品 发酵性豆制品(腐乳、豆豉、霉豆腐)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干、腐竹及其他卤制、油炸、炸卤、熏制、干燥豆制品)淀粉制品(凉粉、粉皮、粉丝、粉条、淀粉等)、面筋等
15 糕点 中式糕点、西式糕点、饼干、膨化食品等
16 糖果蜜饯 巧克力、糖果、蜜饯、果冻、干果、坚果等
17 酱腌菜 酱菜、发酵性与非发酵性腌菜、渍菜等
18 保健食品 填写具体产品名称
19 新资源食品 填写具体产品名称
20 特殊营养食品 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
21 药食同源食品 填写具体产品名称
22 食品添加剂 按GB2760-1996产品分类(包括香辛料)
23 茶叶 红茶、绿茶、乌龙茶、紧压茶、花茶、袋泡茶等
24 果蔬类制品
25 其他食品 除上述食品外的其他食品及食品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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