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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领导管理、处理全所各项业务及事务,协调各科室的业务工作;
(二)协助所领导处理党务、纪检监察、信访、组织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保密、保险等工作;
(三)负责收集整理、归纳全所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和处理综合性来往文件;
(四)协助所领导召开所长办公会、所务会、职工大会,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落实情况的督促和反馈;
(五)负责办理综合性业务事宜,负责来往文件的收发、登记和处理,负责全所大事记,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负责全所档案综合管理;
(六)掌管印鉴,执行用鉴规定;
(七)按规定负责所财务管理,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对全所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核查和监督。做好各项会计核算工作,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现金管理规定和票据管理规定,对全所固定资产和物资按照财产管理要求实行三级帐管理,负责工资表(含津贴)的编制及发放;
(八)负责全所后勤管理和后勤供应工作。负责物资采购、保管与供应,负责车辆管理、调度、维护、保养,负责水、电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安全、卫生、考勤、值班等管理工作;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对存在有毒有害职业危害的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的审查工作;
(三)对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四)负责有关业务材料的撰写、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五)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六)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食品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餐饮业、集体食堂)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的初审工作;
(三)对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并落实整改或移交稽查科进行行政处罚;
(四)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案件,做好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取证及控制工作,按规定做好上报;
(五)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
(六)负责有关业务材料的撰写、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七)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根据卫生法规、规章及标准,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的初审工作;
(三)掌握辖区内大、中、小学学校卫生情况,负责辖区内学校学生保健管理的监督工作;
(四)对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并落实整改或移交稽查科进行行政处罚;
(五)负责有关业务材料的撰写、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七)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医疗消杀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
(三)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卫生许可证换发审查工作,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工作的机构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执业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
(四)在所辖区域内,对以下几方面分别进行卫生监督管理:1、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2、单采血浆站、供血浆者、原料血浆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经营单位。3、献血工作。4、医师的执业活动;
(五)负责传染病爆发等突发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有关业务材料的撰写、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七)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八)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受理与发证科工作职责

(一)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卫生许可、职业许可、健康许可申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基本条件及申请资料的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复;
(二)将申请卫生许可的项目,经审查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料要求的进行受理登记,并移交到相关业务监督科室进行预防性监督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项目,要及时通知业主,按章办理有关手续;
(四)负责有关业务材料的撰写、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五)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稽查科工作职责
(一)受理群众来人、来电、来信中有关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二)对确属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予以立案查处;
(三)接受所领导批转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对辖区内的“五大”卫生违法行为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无证经营等违法活动,组织相关科室联合进行调查、取证、查处;
(五)负责有关业务材料的撰写、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
(六)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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